教育部111学年赴韩国研习韩语文交换奖学金开始申请,至111年5月16日
一、依据驻韩国代表处教育组111年4月15日韩教字第1110000061号函办理。
二、请贵校推荐符合资格优秀学子参加甄选,每校最多推荐1名,推荐人选及申请表件请于111年5月16日前,备函送达本部,另将填妥之韩国大学校互惠语文研修奖学金申请表之PDF档案传送至承办人电子信箱:jysun@mail.moe.gov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