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办理110学年赴韩国研习韩语文交换奖学金
一、依据驻韩国代表处教育组110年4月20日韩教字第1100000046号函办理。
二、请贵校推荐符合资格优秀学子参加甄选,每校最多推荐1名,推荐人选及申请表件请于本(110)年6月10日前,备函送达本部。
一、依据驻韩国代表处教育组110年4月20日韩教字第1100000046号函办理。
二、请贵校推荐符合资格优秀学子参加甄选,每校最多推荐1名,推荐人选及申请表件请于本(110)年6月10日前,备函送达本部。